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8日披露了与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签订铁路扣件合同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七号 重大合同公告》格式指引,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属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高速扣配件
数量:1240438套
金额:284,481,900.00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路96号天集大厦四楼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路96号天集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陈乃武
注册资本:3,406,28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昌九城际铁路、瑞九铁路和昌赣客专的工程建设和客货运输;设备维修;设备物资供应;餐饮、旅游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广告、装饰设计;建筑安装;铁路快运业务;土地综合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南昌铁路局、江西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
(注:合同对方当事人资料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015年6月26日,公司与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F09包号(项目编号:JW2015-002)签订了334万元的普速扣件采购合同。截止目前,尚未履行。
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同签署情况及主要条款
(一)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与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F01包号(项目编号:JW2016-001)物资高速扣配件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284,481,900.00元的买卖合同。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16年6月6日,南昌。
2、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于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时间起开始生效。
3、交货地点:昌赣沿线工地
4、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5、履约期限:2016年3月至工程结束
6、质量保证期:12个月,从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建设项目经主管部门初验运行之日起计算。
7、结算方式: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30日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95%的价款。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质期满后30天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8、违约责任:合同双方按照约定执行。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中标总金额为28,448万元,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14.53%。中标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16 年及以后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2、由于合同的履行可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方面原因导致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故公司是否能够在短期内形成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交易对方属大型国有企业,经营规模较大,资金实力雄厚,信用优良,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