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建筑产品新规7月起强制实施 国内企业将面临"大考"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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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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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7月1日起,由欧盟颁布的建筑产品法规(CPR)将全面取代原来的建筑产品指令进入强制实施阶段,届时,中国出口欧盟的近百亿美元建材产品将面临严酷“大考”。这是记者从日前由Intertek天祥集团举行的建筑产品法规(CPR)专场巡讲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CPR法规在原来限制建筑产品制造商的基础上,对贸易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等与产品流通相关的环节都做了全新的要求,适用于欧洲市场销售流通的包括建筑卫生陶瓷在内所有建筑产品,如屋顶材料、沥青混合料、石膏料、混凝料、水泥、管道、铺地材料、下水道设备、门窗、玻璃、结构金属产品、紧固件、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和结构木料等。今后,在欧洲市场流通的符合协调标准规定的建筑产品都须加贴CE标志。

        目前,中国建材企业是欧盟主要建筑产品供应商之一。每年出口金额累计50亿美元,增长率达30%。2012年的海关数据显示,中国出口欧盟的建材仅板材一个大项就达8亿多美元,玻璃门窗、建筑五金、脚手架、板材、功能材料累计出口98亿美元。而CE标志作为欧盟对产品安全性的强制要求,已成为我国建筑产品通往欧洲的通行证,没有CE标准的中国建材将失去欧盟客户。据了解,目前欧盟针对建筑产品的协调标准共约608个,很多中国企业由于对CE认证标准不熟悉,造成了盲目生产但无法出口的局面。

        Intertek中国区建筑产品事业部总经理黄强说,在很多欧洲国家和地区,对于建筑产品的要求已由传统的满足生活需求逐步转向健康、环保为基础的享受型观念,中国的建筑产品在保持自身成本优势和资源优势的同时,更应关注产品的安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性。CPR法规的实施将对我国建材行业的制造商、加工商和销售贸易商等相关企业在拓展欧洲市场的道路上带来新的挑战与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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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 认证标志作为欧盟对产品安全性的强制要求,已成为我国建筑产品通往欧洲的通行证。自1993年成立以来,欧盟至今已发展至27个成员国,欧盟贸易政策主要是通过欧盟法规和欧盟指令等的颁布与实施来实现的。欧盟法规是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全面约束力的法律性文件,对成员国而言法规的实施是没有选择余地的,且除了约束成员国的法人外,还约束自然人;而欧盟法令不具有全面约束力和普遍适用性,只对成员国发出而不对自然人,且只有通过成员国的实施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很多欧洲国家和地区,对于建筑产品的要求已由传统的满足生活需求逐步转向健康、环保为基础的享受型观念,中国的建筑产品如果依旧以低廉的成本优势和资源优势已无法获得欧洲市场的青睐。

        随着欧洲建筑业的逐渐复苏与增长,很多国内企业纷纷希望通过对其产品进行 CE 认证,借助建筑业全球化的发展势头,稳固立足于欧洲市场。据全球知名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机构SGS统计,目前,欧盟地区针对建筑产品的协调标准共约608份,且仍在不断变更中。很多企业由于对产品相关的 CE 认证标准不熟悉,但又急于将产品打入欧盟市场,于是便造成“盲目出口”、“一拥而上”的局面,即使花费大量的人力、精力成本仍然在市场开拓和产品推广上收效甚微,甚至可能需要召回产品得不偿失。

        为了消除建筑产品技术差异顺利跨越欧盟贸易壁垒,SGS建议,中国企业可通过与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合作,根据专业的建议与指导对产品进行CE认证和测试。“其实从技术上看,CPR的认证程序更简化,例如不再需要到各个国家分别做检测就能通行欧盟成员国市场,有效降低了企业的成本。”SGS全球CPI项目团队负责人Andreas Baptist介绍称。因此,对中国一些中小企业来说,新规在认证费用上也有好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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