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劣质钢筋4男子被判缓刑

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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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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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中旬至4月中旬期间,福建长乐人张甲分别向开废金属店的王乐和农民张乙出售不合格螺纹钢筋17.939吨,价值88976元。与此同时,张乙又从开废金属店的吴成处购得不合格螺纹钢筋19.18吨,价值75185.6元,并将这批钢筋向兰州市红古区农民出售。当年2月14日,王乐从张甲处购得价值79800元、共计19吨的不合格螺纹钢筋,向兰州市红古区农民出售。

    法院审理认为,张甲、张乙、王乐、吴成4人的行为符合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今年5月5日,记者获悉,兰州市红古区法院分别对张甲、张乙、王乐、吴成4人依法判处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4人均缓刑一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贩卖劣质钢筋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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