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县科技局多方协同开展创新券宣传、推广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据了解,去年下半年,县科技局联合浙江省海盐县标准件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面向全县紧固件企业开展了科技创新券政策和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系统操作宣传。同时,县科技局还组织人员分赴各乡镇为企业进行了集中式专题培训,去年6场专题讲座参与人员共有150余人。
在推行创新券使用过程中,不少企业与服务机构从检测服务入手,逐渐发展到更高层面的研发合作。科技创新券极大地激发了海盐潜在的科技服务需求。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是海盐县唯一的药品生产企业,去年,企业使用创新券利用浙江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对产品替米沙坦进行测试。在合作中,企业又与浙江大学确认开展替米沙坦中残留溶剂检测的方法研究。
记者从县科技局了解到,根据《海盐县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海盐县科技局已完成首次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据了解,自去年9月创新券制度实施以来,海盐县共有90家企业注册申领科技创新券,共计发放科技创新券172.87万元,企业实际申请兑现58.93万元,首次共兑现金额44.3万元。
海盐县科技创新券共分为a券、b券、c券、d券四种形式,涵盖技术服务、资源共享、成果转化、专利代理等方面,有效期为一年,逾期不可兑现,每张科技创新券编号唯一,不得转让、买卖、赠送,不重复使用。
所谓科技创新券,是鼓励企业和创业者共享使用各类科技创新资源与服务的一种“有价凭证”,主要用于对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各类创新载体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的补助。借科技创新券,能进一步盘活科技创新资源,降低科技创新的投入成本,激发科技创新活力,鼓励积极共享与使用科技创新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企业和创业者可登录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通过创新券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创新券。同时,也可通过云服务平台查询、在线预约开放共享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服务。凡在海盐县注册并在本县纳税的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条件且财务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和创业主体均为科技创新券支持对象,科技型企业及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名次的企业和创业者优先考虑。
据介绍,目前,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上海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国家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12家服务机构已确定与海盐县开展科技创新券使用合作。越来越多的服务机构对该县科技创新券制度表示认可,海盐县计量鉴定测试所、嘉兴市蓝箭仪器校准有限公司等多家地方服务机构专程前来对接科技创新券工作,并且通过在创新券系统注册成为地方推荐服务载体。
据悉,县科技局今年将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券宣传,使更多的企业可以知晓并且享受创新券政策。同时,还将积极谋划,拓展创新券使用范围,除现有支持范围外,有计划地在科技服务与科技咨询等方面拓展,条件成熟时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