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3年全国投诉分析报告显示,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3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02,484件。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9,459件,加倍赔偿金额1,709万元。
分析报告显示,家用汽车及零部件投诉增加明显。2013年,全国消协系统共受理有关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各项投诉25,268件,较2012年的15,173件增长了66.5%。之所以投诉数量明显增加,与国家加强对汽车消费者的保护与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有关。2013年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正式实施后,汽车类产品的投诉明显增加。分析表明,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是家用轿车投诉的三大主要问题,有关质量??题的投诉为10,385件,占41.1%;有关合同问题的投诉为5,422件,占21.5%;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为4,493件,占17.8%。质量问题仍为消费者投诉的重中之重。
重庆市消费者刘先生于2013年11月25日购买家用轿车一辆,该轿车在行驶第六天700公里时出现严重异响。一个月内多次进4S店进行维修未能找到问题所在。由于该轿车是汽车三包规定出台后购买,消费者依据汽车三包规定内条款“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车发票,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型号整车。”为由,要求汽车销售商为其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整车,并赔偿因汽车质量问题修车为消费者带来的经济损失。后经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双方和解结案。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正式实施时间尚短,家用汽车产品出现问题的高峰并未到来,按照“三包”规定的范围,不排除汽车产品投诉数量进一步提高。 汽车产品经营者应遵守“三包”等规定,注重提高自身产品质量,做好服务消费者的工作,积极承担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