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收到日本向世贸组织秘书处提交的《关于<提高资源有效利用法实施令>修正案的通报》。该通报要求部分进口电器产品必须执行更为高效的能耗标准,同时,将涉及标准作为强制性要求纳入相关法规,并计划于2007年7月正式实施。
而在此之前,国家质检总局也接到相关信息:美国将对灯具、商用空调和采暖设备等15大类消费产品及商用和工业设备的能效标准作出修正,美国能源部也将通过立法确定以上产品的节能标准。目前,该法规草案已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征求评议意见和反馈信息,多数标准计划在2008年和2009年分别实施。
对该通报的要求,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视听产品分会秘书长陈祥表示,我们不要人为拔高该通报的意义,虽然不能排除各进口国在对我国出口的电器产品提出更高节能要求的同时,有以提高能耗标准作为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倾向,但更多的因素还是为了提高本国使用电器产品的能耗标准,以保护本国环境。比如日本,在其国内家电产业只生产高端产品,中低端产品已转入别国生产,而其通报中涉及到的产品又多为其本国生产强项,所以不管是否提高能耗标准,都不会对其产业产生什么影响。
中国家电协会副理事长刘福中也表示,能耗标准的提高是对整体节能水平都有提升,而不是只针对某一个等级的产品,所以符合其提高后的最低要求即可,这更多的是对低端产品的进入门槛有所提高。现在,各国对能源消耗高度关注在所难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标准化研究所专家赵跃进表示,其实这更多的是美国和日本能源政策的要求。比如日本,其能源法就规定,能耗标准要几年就提高一次。虽然能耗标准的提高相当于技术壁垒,但其首先是为本国能源战略服务的。
美国和日本的此项举措向我国相关企业提出了节能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