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厂拒交3万元环保罚款,佛山市三水区环保部门决定加处3万元罚款,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佛山三水区环保局收到三水区人民法院转来的环境违法罚款强制执行款6万元。
2014年初,三水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西南街道南岸沙梁村的某五金厂检查,发现该厂未办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生产时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和烘干工序燃烧木柴产生的废气未经有效处理就直排。去年5月30日,三水区环保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厂停止生产和罚款3万元。该厂负责人拒不缴纳,后被加处3万元罚款。
三水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一旦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在收到处罚决定后,逾期不缴纳罚款不仅将被加处罚款,而且将面临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加处罚款金额最高可达原罚款金额的一倍;如果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还将按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