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为治污染出狠招 “黑名单”企业三年不得贷款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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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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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偷埋根管子,向河里排废水;空气严重污染下,却还在大量排放废气……这种企业昧良心的可恶行为,是否听着特别窝火。

  不能忍!怎么治,浙江准备下重手了——昨天,记者从浙江省环保厅了解到,我省正在建立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目前,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出炉。以后一旦被查实,除了要被环保部门处罚外,还会列入我省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对其进行更严厉的惩戒。

  如果你还在做着昧着良心污染环境的事,赶紧收手吧。

  这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你有什么建议可以与他们联系。

  这14项违法行为 要上黑名单

  让我们先来看看这份征求意见稿吧。

  哪些企业会被列入“黑名单”?征求意见稿说,主要是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在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中,发现存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第十五条所列“一票否决”行为的(见图),经集体审议后,就将被列入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

  钱江晚报记者看了一下,14项行为分得挺细:像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以后都要罚。

  初步打算,省内各设区市环保局要从今年第二季度起,至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自己辖区内的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信息报给省环保厅。

  这份“黑名单”会实行动态更新,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同样会在2015年第二季度起,至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大家公布环境违法企业的“黑名单”。

  上了黑名单 三年不得翻身

  更严厉的是,每季度,省环保厅要将这份“黑名单”,通报给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人民银行杭州分行、省银监局及其他有关部门。

  进入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后,原则上的管理期限为三年,也就是说三年不得翻身啊。

  在公布期间,环保部门会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采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所列惩戒性措施进行惩戒。像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不能贷款等,更别说评优评奖了。

  “这是对一个企业的综合管理,不仅是单一的环保处罚,以后一处失信、一处违法,将会处处受限,违法的成本更高。”省环保厅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征求意见稿中还说到,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还有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叫做信用修复。在“黑名单”公布后,企业主动改善环境、实施有效整改,可以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环保部门会进行核实,对经核实的整改信息,他们将其记录在企业环境行为信息管理系统中,并在核实后的三个月内向社会公布。

  一旦发现存在恶意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信用是不予修复的。

  浙江省环保厅表示,今天,大家还可以对这份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或者建议。

  电子邮箱:linwen@zjepb.gov.cn

  电话或传真:0571-28893996。

浙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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