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4月17日电 (许青青)广州市环保局17日公布2014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日资企业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因水污染物超标,被处罚款12767元人民币。
据介绍,该公司被处罚的原因是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废水站排口pH值以及含镍车间排放口总镍浓度超标。包括该日企在内,该次共有12家企业或单位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收到广州市环保局开出的罚单。
这12家企业中被罚款最多的是广州市国营农工商联合公司下田果园场白云电镀厂,其因项目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即投入使用被罚款8万元。
因同样原因被处罚的还有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和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都被责令停止使用涉案项目,限期三个月内补办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并分别被罚款5万元和3万元。
近年来,广州市环保局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公开执法处罚信息的同时,该局还每日按新标准实时发布31个空气质量监测点监测数据;每月公布广州市50条(54段)主要河涌水质监测信息;每季度公布国有控股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