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取向电工钢作出反补贴初裁,裁定强制应诉企业上海宝钢集团公司(Baoshan Iron & Steel Co., Ltd. )补贴率为:49.15%;中国普遍:49.15%。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商务部预计于2014年7月16日左右作出反补贴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计于2014年9月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如果均为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发布反补贴征税令,如果美国商务部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任何一方作出否定性裁决,则停止发布反补贴征税令。
2013年10月31日,应美国国内产业美国AK钢公司(AK Steel Corporation,West Chester, Ohio)、美国阿勒格尼技术公司(Allegheny Ludlum, LLC,Pittsburgh, Pennsylvania)以及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The United Steelworkers, Pittsburgh, Pennsylvania)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取向电工钢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补贴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25.11.0000、7226.11.100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