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29日,从国家发改委网站了解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并由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高铁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研发被列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下。
据了解,《目录》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07年10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
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轨道交通运输设备”一项,其中包括: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输设备的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牵引传动系统、控制系统、制动系统)的研发、设计与制造;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信息化建设中有关信息系统的设计与研发;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轨道交通运输通信信号系统的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噪声和振动控制技术与研发、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铁路运输安全监测设备制造。《目录》还规定,此项目仅限合资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