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中国加入WTO的第十个年头,这十年同时也是中国汽车产业飞速发展的金色十年。必须承认,今天的发展成就和中国“入世”后的关税调整十分不开的。今天,财政部关税司司长王伟,在2011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上谈起了我国下一步汽车关税政策调整的基本思路。王司长告诉我们:更加有效地发挥关税的经济杠杆作用,为我国汽车产业营造更加有利的发展空间是我国下一步汽车产业相关关税调整的主要原则。具体分为以下三点:
一、利用暂定税率手段服务“减排”和“零部件”
王司长强调,进一步利用暂定税率手段促进汽车产业进步和产业升级必须做到“四要”。
1.要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和汽车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更加有针对性地调整汽车产品的暂定税率。
2.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行业主管部门、汽车极其零部件生产企业相关科研单位的意见,科学周密地制定与汽车产业相关的暂定税率方案。
3.要结合国内汽车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对汽车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将关税调整的重点放在可对汽车产品技术提升发挥重要作用、国内暂时还不能生产或其指标不能达到要求的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方面。
4.要提高暂定关税调整的针对性和灵活性,要根据国内相关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和技术水平提高的实际情况,精心设计暂定税率涉及的范围、税率水平和实施期限。
二、优化税目结构重点在新能源汽车
根据汽车产业发展的需要,不断优化汽车产业的税目结构是我国未来关税调整的重要思路。王司长告诉记者,优化税目结构主要是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入世十年来,为适应我们经济和科技水平发展的需要,考虑到新能源汽车是未来汽车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十二五期间,也是我国推进新能源汽车和关键零部件产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为鼓励企业引进和消化国外的新能源汽车的先进技术,促进新能源汽车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我们将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极其关键件税目的增类和细化的研究,为推广新能源技术,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提供基础性的支持。”王司长说。
三、利用自由贸易区,加强我国汽车出口量
我国未来会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契机,争取与其他国家在汽车产业领域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
王司长表示:经过十年“入世”的发展,目前我国已实施了十项自由贸易区协议,其中关税减让是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也包括签署协议的双方对汽车关税的减让,这在某种意义上代表今后一段时期汽车产品关税变化的主要趋势。
从目前我国签订的自贸区协定来看,在未来的两到五年内,我国与相关自贸区伙伴之间,将相互提供更具吸引力的汽车市场。东盟对来自部分国家的乘用车、火车、拖拉机实施了零关税。同样除部分例外产品,东盟国家如印尼,对来自我国的乘用车进口关税将在未来三到四年内,从目前的20%至50%的基础上降低一半。在中国秘鲁的自贸区框架下,秘鲁将在2015年对来自中国乘用车的进口关税由9%降低至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