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紧固件作出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终止对上述涉案产品的反补贴措施,将导致补贴行为继续发生,因此,将继续对涉案产品实施反补贴措施。
按照法律程序,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对该案进行产业损害调查,以确定涉案产品在终止反补贴措施后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继续存在,并将于2010年1月6日作出裁决。
2004年4月2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和不锈钢紧固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181100、73181200、73181400、73181500和73181600。2004年12月9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该案作出终裁,裁定中国大陆涉案企业的补贴率为31.53%。2009年4月22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该案进行反补贴日落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