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国紧固件工业协会组团赴布鲁塞尔,为牵涉3012家中方紧固件企业的反倾销案作“殊死”一搏。
据悉,鉴于欧中双方贸易实际和相关利益,这是欧委会自上一次对抗性听证会后的18年来首次举行该种形式的听证会。由于此前欧方已将114家申请“市场经济地位”(MET)的中国企业全部拒于门外,拿到最低税率的裁决已然无望,这样一来,行业无损害抗辩就成为了最后的“救命稻草”。
“这次听证会中方抗辩成功与否将决定能否最终翻案,保住欧盟市场。”机电商会法律部主任高向军坚定地表示:“抗辩团将不遗余力、据理力争。”
18年后重启对抗性听证会
高向军称,紧固件案是一个不多见的反倾销大案,不仅直接关系到中国11个主要生产省市3000多家生产企业的利益,而且也牵扯到300家欧洲紧固件生产商和45家进口商的利益。在调查期内(2006年10月~2007年9月),中国涉案产品出口量60万吨,占欧盟消费量的26%,涉案金额5.76亿欧元。因此,无论是政府相关部门、中介组织、整个行业企业,还是欧盟方面,都高度关注也慎重对待此案。
其实,依照欧委会反倾销调查程序,本案早在8月9日就应初裁。业内人士透露,鉴于各行业商协会的积极赴欧游说,并顽强地进行无损害抗辩,案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游说团的主要抗辩理由包括:质疑起诉方资格,认为该案起诉方的产业代表性不够;起诉方提起反倾销调查是试图通过贸易救济手段达到限制竞争的目的;调查以来,中国紧固件价格持续上涨,至今涨幅已达50%以上等。
大量的事实和数据,引起了欧盟主要调查官员的重视。考虑到中欧贸易实际,欧委会将初裁日期延迟至了明年2月份,与终裁合并裁决,并暂时放弃了临时反倾销税的征收。同时,欧委会决定于今年9月18日,召集起诉方、应诉方以及相关利益方召开一次对抗性听证会,进行进一步调查,为明年2月份的终裁作铺垫。
高向军告诉记者,这是18年来欧委会首次复启对抗性的听证会,也是中国紧固件行业的最后一次申辩机会。所谓对抗性听证会,就是申诉和应诉双方都出席,通过相互对抗性辩论来证明是否有损害以及是否应该征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听证会采用的就是这种形式。但长期以来,欧盟的听证会就是“听听而已”。而紧固件案由于存在一些敏感点,如调查产品范围和相同产品比较问题,正迫使欧盟抛开旧有的听证会模式,采用美国式的听证会。
论据充分直指疑点,高向军对记者说:“抗辩团已整装待发。”
据中方案件代理律师、北京锦天诚律师事务所欧盟业务资深律师傅东辉透露,本次听证会,中国行业将围绕“相同产品认定”、“申诉资格和申诉方的合作”、“MET双重标准”、“倾销、损害及两者间因果关系”以及“程序公正性”等明显存有疑点之处陈词抗辩。
综合锦天诚律师事务所与欧方合作伙伴VBB律所资深律师Luff的实战分析,傅东辉对疑点进行了剖析。比如,在“相同产品认定”方面,中国主要生产普通标准型紧固件,而欧洲更多生产非标准件或用于汽车制造业的高端紧固件,完全属不同市场范畴。即便是型号与标准相同,但质量和用途完全不同,价格相差3~4倍(一般而言,在价格上相差3~4倍的产品,很难被认定为同类产品,例如金表和钢表),且价格间相互没有影响。傅东辉称:“这将是中方抗辩中用力最多之处。”
在“申诉资格和申诉方的合作”方面,案件中也体现出问题。由于中欧紧固件实际并不发生直接竞争关系,因此,只有一部分欧盟生产商执意诉诸反倾销措施,而300家欧盟生产商中大部分对立案是不支持、不合作的,而且还有不少先前参与了申诉后又纷纷退出的企业。那些坚持制裁中国的企业,实际上是无法适应全球化发展,一味寻求政策保护的转型失败企业。“这就直接影响了案申诉方资格的确定。”傅东辉说,对于拥有如此众多生产商的一个产业,欧盟在调查程序上缺乏透明度,没有采用美国式的普查方法。“比如,欧盟紧固件总产量究竟是多少,始终是个谜。欧委会所披露的143万吨的产量,甚至无法满足欧盟内部汽车行业的生产需求。”
更不容忽视的是,在“市场经济地位”MET问题上对欧、中企业“两张面孔”似乎成为了欧盟的“潜规则”。欧方企业或关联企业就轻易许以MET,中国企业就百般刁难、无理回绝。欧盟在此案中不仅无理否定了百余中国应诉企业的MET,并且第一次以原材料钢材受到国家补贴为由,拒绝了中国下游紧固件企业的MET。“然而,即便是上游企业接受了补贴,能否就认定下游企业必然受益?这在WTO法律框架内并无据可考。”
特别是在抽样调查问题上,欧方更是将上述中、欧“双重标准”演绎得淋漓尽致。比如,此案欧洲申诉方中的在华关联企业,由于在出口数量和规模上不合标准,本无缘抽样调查和申请单独裁,但欧委会却接受其作为自愿填表申请者给予“关照”。
包括在倾销认定中的替代国选择上,欧盟选定了印度,印度2家公司经过核查,但欧委会仅选择了其中1家企业,且在产品类型和对比方面,也没有披露任何信息和材料。“欧委会只是肯定存在倾销,但没有披露具体的倾销幅度。”傅东辉表示,这是违反WTO规则的。在损害认定方面,由于申诉方企业数量未定,产品可比性未定,因此,损害难以认定。即使是按照欧委会的信息披露,无论是欧盟产业的销售数量、市场分额、生产数量,还是利润指标和投资回报等信息,反映出的都是积极的,并无受到进口带来的任何负面影响。
虽然,从当前形势看,中方很好把握着抗辩的方向和主动权,但紧固件企业密集的浙江海盐县的外经贸局副局长施剑峰表现出了谨慎乐观:目前欧盟对华反倾销意见呈现出的分歧局面,一个重要原因是欧盟内部决策机制问题。欧盟每个成员国都有投票权,但事实上只有少数几个国家拥有紧固件产业,对大部分国家根本不存在影响,只是这些国家的投票很有可能被用于利益平衡。“比如,这次我赞同你对华紧固件实施惩罚,下次你就可能赞同我对华服装进行制裁实施惩罚。”这无疑会增加游说和抗辩的难度。
施剑峰的建议是,无论听证会抗辩胜败,国内企业都必须要通过转型升级、品牌战略、提高技术含量等来应对越发严峻的国内外贸易局势,逐步走上自强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