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不锈钢生产厂涉嫌联合哄抬价格、垄断市场一案,经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FTC)调查终结,宣布新日铁、JFE、日新制钢、日本冶金工业、日本金属工业和住友金属等6家不锈钢生产厂,确实违反反垄断法第3条,处以合计达67亿7672万日元的高额罚款。
包括新日铁、川崎钢铁、住友金属、日新制钢、日本冶金工业公司和日本金属公司等6家日本不锈钢生产厂,涉嫌联合垄断不锈钢薄板附加费用,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FTC)接获厂商检举,认为钢厂操作手法确有疑点后,于2003年3月展开全面调查。
据了解,厂商的检举信函中指出,上述6家钢厂联手调涨冷轧不锈钢板、带钢的销售价格,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3条,导致下游钢厂根本无从选择,为打破不公平行为,因而向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FTC)提出检举。
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FTC)经调查确认后,于上月公告裁决结果,判定新日铁、JFE、日新制钢、日本冶金工业、日本金属工业和住友金属等6家不锈钢厂违反反垄断法,征收的罚金总金额合计达67亿7672万日元。
具体来看,各被判罚公司的罚金分别如下:日新制钢16亿752万日元、新日铁12亿8469万日元、日本冶金工业11亿759万日元、日本金属工业10亿3543万日元、住友金属工业9亿7716万日元、JFE STEEL7亿6433万日元,罚金缴纳的最后期限为下(5)月9日。
上述厂家被判处缴纳公平交易委员会认定的违反反垄断法期间内的罚金,店头零售交易从2002年1月份合约开始、特别订货从同年5月份开始,均截至2003年3月份被告发为止。据悉,罚金金额相当于这段期间内相关产品销售额的6%。
此外,由于该6个涉案生产厂中,新日铁和住友金属于2003年10月合并不锈钢业务,因此,两公司须依据合并前该缴纳的部分各自分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