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通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美国的铜管件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4121000.11、74121000.19、74121000.20、74122000.11、74122000.12、74122000.19和74122000.20。
2006年6月8日,加拿大对进口自中国的铜管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07年1月23日,加拿大对本案作出终裁。这是加拿大第二次对本案启动期中复审调查程序,但未对进口自中国的铜管件进行反补贴期中复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