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称能耗双控)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促进节能降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方案提出到2025年,能耗双控制度更加健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到2030年,能耗双控制度进一步完善,能耗强度继续大幅下降,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能源结构更加优化。到2035年,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有力支撑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目标实现。
并且,8月底发改委也发布了《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对一级预警的省区提出新要求:对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地区(地级市、州、盟),2021年暂停“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国家规划布局的重大项目除外)。
按照晴雨表,我们可以发现,青海、宁夏、广西、广东、福建、新疆、云南、陕西、江苏9省份均为能耗强度降低进度“红色预警”,代表形势“十分严峻”。针对此次情况,已有4省份陆续出台相应政策。
广西省
8月30日,广西召开加强能耗双控工作部署会议,统一部署下半年工信系统加强能耗双控工作,公布广西钢企实施产能压减政策。对当地钢铁企业实施限产要求,其中柳钢、广西盛隆、广西贵港,承担2021年粗钢压减任务,在9月份排产计划的基础上,再压减20%的产量。另外永达、德源、贵丰金属、西南特钢、桂平钢铁等9月份产量,不得超过2021年上半年平均月产量的70%。9月份用电负荷不得超过2021年上半年平均月用电负荷的70%。
广西相关机构还发布了9月压减产能的企业名单,高用电负荷类企业受到全面管控,行业范围涉及面广。铁合金行业中有91家企业在9月面临产能压减,其中90%受到0用电负荷的超严限制。
江苏省
9月7日,江苏省开展2021年年综合能耗5万吨以上企业专项节能监察行动,本次专项节能监察范围包括全省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323家企业,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29家“两高”项目,2020年以来投产的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存量“两高”项目(任务清单另行下达)。涉及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钢铁、建材、有色、煤电、纺织、造纸、酿酒等行业。监察时间:2021年9月8日-9月30日。本次专项节能监察行动中发现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行为,包括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审批手续、达不到强制性能效限额标准要求、未严格执行节能审查意见、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耗能设备等违法违规情况,综合运用依法处罚、信用惩戒、阶梯电价等措施,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对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上报省政府责令关停。
云南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决策部署,9月11日,云南省发改委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坚决做好能耗双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针对钢铁行业,要求在确保完成2021年粗钢产量压减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调整全省钢铁企业生产时序,2021年9月份排产产量调整(调整比例不得低于月度考核目标任务的30%)至11-12月生产。
陕西省
9月13日,陕西榆林发改委印发《关于确保完成2021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通知》,通知要求2021年全年能耗总量控制在3937万吨标准煤以内。调控时间为2021年9月—2021年12月。主要调控措施包括:年内两高新建项目不得投入生产;已投产两高项目,在上月产量基础上限产60%。对整改类的“两高”企业,能效水平未达到先进值或未落实节能措施的,立即停产整改,节能措施实施完毕且经验收通过后方可复产。其他“两高”企业实施降低生产运行负荷、停运矿热炉限产等措施,确保9月份限产50%。各重点用能单位要在市级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按日上传报表(包括停产企业),对连续3天未上传的,由县市区政府予以停产整改。9月底前,未实现自动采集的重点用能单位停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