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生态环境分局了解到,2020年1至12月,海盐县空气优良天数为347天,优良率达到94.8%,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均创历史新高,连续五年位列全市第一;PM2.5年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每立方米,连续三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为圆满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画上完美句号。
据了解,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海盐明确目标,确保空气质量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县生态创建办牵头,建立县生态环境、交通、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各镇(街道)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为提升空气质量奠定坚强的组织基础。
扎实推进“五气共治”
在工业废气治理方面,对全县395家紧固件企业、7家印染企业、近200家印刷企业进行整治。全年完成VOCs深化治理5个,对12台锅炉进行低氮改造,对5家企业进行无组织排放废气治理,对113家企业进行了工业废气治理,继续深化对县经济开发区重点园区的废气治理,对1家炉窑进行脱硫脱硝改造,对7家化工企业开展了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顺利完成沈荡重点区域大气特征因子监测站点建设。
部门联合加强执法检查
县生态环境分局围绕工业废气、废水、固废等重点,开展VOCs废气治理、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同时做好第七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8658人次,检查企业6074家次,立案查处涉气类行政案件57件,罚款320.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