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Mysteel获悉,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9年12月24日14时起,将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升级为Ι级(红色)应急响应,并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重点管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12月24日14时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照《邯郸市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红色预警(Ⅰ级)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列入《邯郸市2019年9-12月重点行业生产调控方案》的重点企业从严执行,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和生产设备继续停产,其他企业和设备执行红色预警(Ⅰ级)减排措施。
二、应急抢险和纳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工程项目,做好抑尘措施。其它施工工地原则上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三、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除城市运行(含电力企业生产用煤、粉煤灰渣运输,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碱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物资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运输)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全市加油站(不含柴油加油站)每天8:00-20:00禁止装卸油作业。
四、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开展督导检查,促进措施落实,凡执行不到位的一律高限处罚、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