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是“紧固件之乡”,紧固件产业也是海盐重要的传统产业之一。去年,海盐获得金属制品制造业改造提升和紧固件行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两项省级试点,获省级财政专项激励资金。
为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突出专项激励资金使用绩效,助推我县紧固件产业创新发展,近日,海盐县出台《海盐县紧固件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三年行动专项政策》。
近三年,海盐将实现怎样的目标?
以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为引领,推进以紧固件(含金属制品,下同)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全面完成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
2019年,选定试点示范企业15家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并向全行业延伸,带动100家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到2020年,紧固件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覆盖面达到70%,10家企业实现深度上云,建成数字化技术改造服务平台1个,建成省级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提升的示范基地。
到2021年,紧固件规上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覆盖率达到100%,三年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资达到20亿元以上,全面完成紧固件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工作,成为全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示范基地。
专项资金将如何使用呢?
专项资金的分配对象
实施紧固件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企业。
分配原则及政策
分配原则
1.鼓励试点先行。确定若干改造试点示范企业,鼓励试点先行,加大扶持力度,带动全县紧固件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引领产业转型。
2.鼓励“早实施、多收益”。分配政策补助力度按年度递减,鼓励企业尽早实施,多享受补助资金。
3.鼓励软件和设备同步改造应用。加快采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从软件至设备硬件多环节同步实施改造提升,实现“软硬”同步推进,有效提高改造提升效率。
专项政策
1.大力推进紧固件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1)对应用数字管理系统和集成控制装置软件,按实施年度给予专项财政资金激励,其中2019年度实施的,给予项目投资额50%限额4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2020年度实施的,给予项目投资额40%限额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2021年度实施的,给予项目投资额30%限额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实施年度及项目投资额以发票为依据进行认定。
(2)对设备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或新购)提升的企业,2019年度实施的,给予核心设备实际投资额最高20%限额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2020年度实施的,给予核心设备实际投资额最高15%限额1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2021年度实施的,给予核心设备实际投资额最高12%限额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实施年度及核心设备实际投资额,以签订合同并经认定为数字化、智能化核心设备的采购发票为依据。
2.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实施。鼓励先行先试,评选15家县级试点示范紧固件企业,在2019年率先启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按实施的软件、核心设备签订的采购合同,并已支付合同价款不少于10%的,先行拨付应补助金额的50%限额50万元的补助资金。对预拨资金使用绩效开展评估验收,待验收通过后,再行拨付项目余量补助资金(以报备的合同为限)。
3.创新发展示范奖励。对获评全县“紧固件创新发展十大示范企业”奖励5万元/家。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每年年底进行评选,评选方法另行制定。
4.支持紧固件行业创新发展。鼓励创新发展,支持建设紧固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推动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供服务。
如何申请专项资金?
由县经信局组织申报,申报方向所在地镇(街道)提出申请,镇(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后一式二份报县经信局。县经信局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情况复杂的,可从紧固件改造提升专家库中抽取若干专家对申报项目及内容进行评审),加快兑现流程。
有关要求和说明
1、县级层面成立紧固件行业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统筹协调全县紧固件行业改造提升工作。
2、由县经信局、县财政局组织对申报紧固件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试点示范的企业进行评审,经评审确定后予以公布实施。
3、专项激励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专项资金优先给予紧固件行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促进专项资金高效使用。资金余量部分,支持紧固件创新、金属制品制造业技术改造(创新)等方面,按财政有关流程兑现。
4、当年度绩效评价为D类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政策。
5、同一项目享受政策按从高从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本政策自正式发文之日起施行。涉及相关财政补助政策的执行,自2019年1月1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