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公布《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3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表示,邯郸市完成秋冬季考核目标岌岌可危,极有可能成为河北省唯一不能完成考核目标的城市。因此,必须壮士断腕,背水一战,在原攻坚措施的基础上,坚持目标导向,举全市之力,采取最严厉的措施,确保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目标。
针对邯郸市钢铁行业的措施,《通知》表示,要求全市18家钢铁企业产能严格限产50%(以高炉计),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建成区内的钢铁企业,在限产50%的基础上上浮5%。高炉停产后,烧结机和球团竖炉等配套设备,一并停产或按比例限产。
同时要加强严格重点企业监管。加强钢铁、电力、焦化等重点行业在线监控和驻厂值守。发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任何一项指标出现小时均值超标的企业,或各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一律停产至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