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2017年钢铁水泥产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有关工作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称,根据要求,质检总局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机构,对钢铁、水泥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开展了监督检验工作。
《通报》称,本次对安徽、浙江、福建等15个省(自治区)的119家热轧钢筋和轴承钢产品获证企业进行证后监督检验,实际抽取到97家企业的120批次产品,其中95家企业的118批次产品检验合格,1家企业的1批次热轧钢筋产品检验不合格,1家企业的1批次轴承钢产品检验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98.33%,有46家企业因停产等原因未抽到样品。
热轧钢筋有4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初验不合格,其中3家复验合格,1家无异议,具体情况是:
■ 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所生产规格为14mm的HRB400E按直条型式交货的热轧带肋钢筋重量偏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未能很好的控制重量偏差下限以至于超出标准范围,生产管理及生产工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 永锋钢铁有限公司、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大安特种钢有限责任公司等所生产的按盘卷型式交货的热轧光圆钢筋初验屈服强度不合格,复验合格,表现出同一盘样品性能指标波动较大,通条性差主要原因是企业内控标准要求偏低,冶炼工艺不稳定,生产工艺需进一步提高。
轴承钢材有1家企业的1批产品不合格,具体情况是:
■ 冠县晨鸣精密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所生产规格为49.7mm的GCr15 轴承钢钢管显微组织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退火工艺或坯料质量有问题。
因停产等原因未抽到样品的46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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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质检总局抽检时间为2017年7月份-9月底